娘子廟

下林村,村在樹林之南。村後為林,林中有地,舊無人至。

然凡村中婦人求子、安胎、順產者,皆知林中一處——名曰「娘子廟」。

廟不大,三石二木為構,屋矮無簷,香火自備,香紙自焚,語不得過香。

屋中不立神像,亦無神牌,唯中央立一石,高至腰,石面刻二字:「娘子」。

石無落款,不署年,不題名。香皆對石,跪不拜,言不明,心中有求,手焚即止。

此廟不列村志,不進宗祠,男丁不入,童子不近。

婦人若至,必單身,香燃不久,退後即走,事後三日不過祖門、不與人共食。

據村中老婦所述,廟前原無廟,惟一土塚。

相傳亂年中,有女子懷胎避兵入林,力竭而亡,屍無人收。

後村人發現,掘地埋身,葬於林地,不知其名,立石為誌,書曰「娘子」。

石立後三年,一婦人久求無子,病無效,見林中石,心有感動,攜米水布香拜之。

半年得孕,產子平安,事傳村中,婦人遂效之。

香多則石熱,紙積則草伏,香腳成線,廟由此而起。

石未曾換,字未曾改。

有人曾議以「娘娘」「○○媽」正名之,未落筆,香自折,石上現細痕三寸,三日不褪。

自此再無人改字。

婦人祭香,各有所祈:

求子者持紅布一寸、針一枚、米水各一碗,香三寸即退;
安胎者五月稻熟時入祭,香不得歪,布壓米;
順產者家人不入廟,只於林口草間插香三炷,語不過三兩句。

老婦言:「她不問胎是誰的,只問你能不能把命保下來。」

廟中香案常置三物:
紅線一圈,繡針一只,空碗一盞。

紅線貼牆繞成圓,線斷則村中必有婦人失子,線歪則香燃不直,線若自動,村中自閉門三日,無人進林。

有男子不信,夜入廟中嬉語。返家即高熱三日,口不能言,夜裡齒咬如裂。退熱之後,只語一言:

「她坐著,看我一整夜,不眨眼。」

村中傳言:若廟香自燃,翌日必有婦人產痛未至、先得平安。

若香不燃而香灰自落,必有命未穩者,須再拜一次,無人可代。

村中婦語三句:

香不得高,是怕她太早看見;
香不得歪,是怕她不應;
香不得斷,是怕命沒送完。

至今廟中不立像、不刻神、不改字,仍僅一石書曰「娘子」,字深線暗,年久不褪。

夜行村邊者,常言風中有香氣來,非香非煙,不嗆不冷,卻令人低頭。

村人語:

「那香不是敬神,是為了讓她知道,望她保一次新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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